工作

常見問題

以下是有關就業金卡的常見問與答,例:申請資格、申請流程、續簽以及一般等。

載入篩選
查無資料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是指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工作,又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及國防等9大領域,以及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及資格條件的外國人才。

申請管道有2種。第1種為外國人可逕向內政部申請就業金卡,並由勞動部會同審查工作資格,經許可即可由外國人自行從事專業工作;第2種為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就業金卡與聘僱許可情形不同。若由外國人向內政部申請就業金卡經許可者,因其為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再由新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即可從事專業工作;若由雇主向勞動部提出聘僱許可申請者,則須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就業服務法規定,由新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經許可後始得工作。

外國人

  1. 居留事由為「依親」者

    -我國有戶籍國民的配偶(就業服務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

    -隨同國專業人員居留的配偶。須由僱主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且須符合外國專業人員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一般條件與個別條件,時薪須在200元以上,每週工時上限為40小時(勞動部106年8月14日勞動發管字第 10605154981 號公告及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

  2. 居留事由為「應聘」者(就業服務法第46條)

  3. 居留事由為「就學」者,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式工作許可,每週工作時數上限為20小時(就業服務法第50條)

  4. 居留事由為「投資」者(就業服務法第46條)

港澳居民

  1. 居留事由為「依親」者:

    -我國有戶籍國民的配偶

    -隨同外國專業人員居留的配偶。須由僱主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且須符合外國專業人員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一般條件與個別條件,時薪須在200元以上,每週工時上限為40小時

  2. 居留事由為「應聘」者

  3. 居留事由為「就學」者,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式工作許可,每週工作時數上限為20小時

  4. 居留事由為「投資」者 (註:港澳條例第13條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的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

我國有戶籍國民的配偶取得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者(兩岸條例第17-1條) 另外,可以工作的配偶的居留證上都會印上「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就業金卡是開放性的工作證,可以來臺從事所有的白領工作,但如果從事的行職業不屬申請的領域,會影響租稅優惠的申請。

  • 金卡持卡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9條)
  •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7條)
  • 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就業服務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
  • 只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在國內設籍者(就業服務法第79條)
  • 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就業服務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
  • 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就業服務法第48條第1項第3款)
  • 獲准依親居留之大陸配偶或專案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兩岸條例第17條之1)。
  • 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度假打工:非以入國工作為主要目的之國際書面協定,其內容載有同意外國人工作、人數、居(停)留期限等者,外國人據以辦理之入國簽證,視為工作許可。(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條)
  • 停留期間在30日以下之入國簽證或入國許可視為工作許可(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1. 30日以下之履約工作。
  2. 為公益目的協助解決因緊急事故引發問題之需要,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
  3. 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或受大專以上校院、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邀請之知名優秀專業人士,並從事演講或商務技術指導工作。
  4. 受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邀請,並從事非營利性質之藝文表演或體育活動。
  • 停留期間在90日以下之入國簽證或入國許可視為工作許可(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經入出國管理機關(移民署)核發學術及商務旅行卡,從事演講及技術指導等。

相關資訊請參考 勞動部網頁

  1. 雇主應為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勞退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2. 勞工也可以在每個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有關請領條件的工作年資,是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予以累積計算,不會因為轉換工作而中斷。

如果您有保就業保險、配偶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且非自願離職,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失業給付。 就業保險申請說明請參考此 連結 失業給付申請說明請參考此 連結

通常您的配偶必須先找到工作,並由雇主替他們申請工作許可。有關工作之許可規定,請參考此 連結

然而,您配偶也可自行申請部分工時之工作許可,薪資或所得報酬得以時薪新臺幣200元以上規範,說明如下:

外國專業人員配偶從事專門性技術性部分工時工作,請參考此 連結

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在臺從事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之部分工時主管工作,請參考此 連結

在臺工作之就業金卡持卡人,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其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符合規定的居留天數及資格條件,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工作 (詳請參: 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 )。

請聯繫 投資臺灣事務所

他們將提供有關在臺創業的相關資訊。

如果您在臺北,您可以聯繫 創業臺北

最新文章

已發表
2024年8月12日
從僅剩一個月的金流到三倍的業務成長 - Han Jin和LUCID的美國/台灣創業故事

從僅剩一個月的金流到三倍的業務成長 - Han Jin和LUCID的美國/台灣創業故事 Han Jin(以下簡稱Han),6歲隨家人從中國移民德國並在漢堡長大,於卡爾斯魯爾理工學院獲得管理科學與一般工程學士學位,2012年在加州大學柏克萊 …

已發表
2024年2月26日
2023金卡社群調查摘要

2023 外國專業人才調查摘要 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 Talent Taiwan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原為台灣就業金卡辦公室)於 2023 年7至8月間,針對在臺的外籍人才進行年度問卷調查,回覆問卷計1,021份,受訪者來自64 …

已發表
2023年11月24日
從學生身分到永久居民:透過金卡,Lakshay Sachdeva 展開了卓越之旅

從學生身分到永久居民:透過金卡,Lakshay Sachdeva 展開了卓越之旅 台灣擁有文化、自然景色及就業市場的優勢及吸引力,長久以來都是國際人才薈萃之地。在眾多外國專才中,Lakshay Sachdeva的例子脫穎而出。來台就學後, …

想要申請嗎

台灣就業金卡將開啟您的人生新篇章,現在就開始您的申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