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領域特殊專長

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請全部檢附:

    1. 從事生技產業或領域相關工作之薪資證明或繳稅證明文件。
    2. 從事生技產業或領域相關工作之國內外服務證明及個人履歷。(但其相關工作經驗係於我國者,得以聘僱許可函及外僑居留證取代服務證明)
  • 具有生技產業關鍵產品所需之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免疫學、基因體學或蛋白質體學等生命科學知識或基因工程、蛋白質工程、細胞工程或組織工程等技術,應檢具以下文件之一:

    1. 已提出申請專利之任何佐證文件。
    2. 曾於公開場合(如研討會、論壇)或期刊所發表之研究報告。
  • 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 曾獲國際發明創新獎項或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部分,應檢具以下文件之一:

    1. 任何國際發明創新獎項之證書或證明文件
    2. 相關工作經驗達4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請全部檢附:
    • 具4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之國內外服務證明:

      註:

    1. 證明文件須以任職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2. 國內及國外服務證明,得擇一提供,惟國內外相關領域工作經驗年資合計須具4年以上。
    • 任職期間之公司簡介、負責工作項目說明(如:專案經驗、服務經驗、客戶導入解決方案後的成效)、技術或其他專業證明(如:國內外專利證書、技術移轉合約書、學術著作、證照、獲獎證明等)。
  • 相關工作經驗達8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請全部檢附:

    • 具8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之國內外服務證明。

    註:

    1. 證明文件須以任職機構開立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2. 國內及國外服務證明,得擇一提供,惟國內外相關領域工作經驗年資合計須具8年以上。
    • 任職期間之公司簡介、負責工作項目說明(如:專案經驗、服務經驗、客戶導入解決方案後的成效)、技術或其他專業證明(如:國內外專利證書、技術移轉合約書、學術著作、證照、獲獎證明等)。
  • 說明申請人專業才能或跨國工作經驗之文件

摘要

閱讀時間: 6 分鍾

曾經或現任於其他國家或於我國之生技產業或領域,最近月薪達新臺幣十六萬元。

申請資格

國防領域

於國防領域有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建築設計領域

月薪新臺幣16萬元且具我(外)國建築師資格或於外國建築師事務所年資5年以上具設計或監造執行經驗等。

教育領域

博士學位畢業於世界大學排行前500名之大學校院、曾服務於世界大學排行前500名之大學校院,並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曾獲得我國玉山(青年)學者補助、曾服務於公私立學校或教育機構 …

數位領域

於軟體技術開發、資訊服務科技、遊戲軟體、電子商務(無店面零售)有相關工作經驗等。

文化藝術領域

於表演及視覺藝術類、出版事業類、影視及流行音樂類、工藝類及文化行政類,獲國際獎項或有優異事蹟等。

法律領域

取得我(外)國法事務律師執業許可證並符合月薪新臺幣16萬元、現(曾)任國外大學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等、於律師事務所或公司擔任法務相關主管職務以上、經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 …

科技領域

在軟體應用、奈米、光電技術、資通訊技術、生物科技、人工智慧、物聯網等尖端及前瞻科技上有傑出研發設計或新創實績、國際獎項得主、國家科學院院士、國家院士級學者等。

經濟領域

在研發中心、營運總部、跨國公司之高階營運或行銷主管、具產業關鍵產品、服務模式等所需之重要技術、在半導體、光電、資通訊等企業擔任專業或跨領域整合職務等。

運動領域

曾獲國際體育(運動)比賽前6名或具優異技能有助提升我國運動競技實力、曾任各國家代表隊教練、國際性體育(運動)比賽裁判等。

金融領域

於金融機構擔任專業職務、相關公(協)會所推薦者、金融機構資深主管級以上之管理階層人士、政府推動重點產業(如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等)所需之金融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