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新聞稿

 
國發會預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強化延攬國際優秀青年學子及專業人才
 
發布日期:109年9月17日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發會於本(109)年9月11日舉辦「就業金卡宜蘭文化之旅暨交流晚宴」活動,共計有160位就業金卡持卡人熱情參與。國發會龔明鑫主委與持卡人交流晚宴時致詞表示,國發會刻正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稱外國人才專法)修法工作,規劃進一步鬆綁國際人才來臺工作及居留相關規定,以及提供家庭團聚及健保需求等,希望完善我國攬才法規環境,打造臺灣成為國際人才的第二個家。

外國人才專法自107年2月起推動施行,以專法形式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工作、簽證及居留規定,並提供退休、健保及租稅優惠等攬才誘因,推動至今已獲致相當之成果,截至目前為止針對高階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已成功吸引矽谷臺灣幫重量級新創人才,以及資通訊、資安、生醫、航太等產業頂尖關鍵人才來臺。

考量現階段5+2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孔亟,加以後Covid-19時期全球產業供應鏈重組,牽動國際人才流動,為掌握此一契機,強化攬才力道,國發會爰著手推動外國人才專法修法作業,以強化延攬國際優秀青年學子及專業人才,讓他們可以「來臺」、願意「留臺」。該修正草案已於9月14日正式預告,並列為行政院優先法案,重點如下:

1.  放寬工作條件:鬆綁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條件,舉如:爭取國際優秀青年學子來臺,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來臺工作免除2年工作經驗;高中以下外國教師來臺由原先只限外文教師擴及學科教師,以因應2030雙語國家政策等。
2.   鬆綁永居規定:縮短國際優秀人才取得永居年限,舉如: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由5年降至3年;外籍學生取得本國博、碩士學位後留臺工作,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1~2年等。
3.   優化生活保障:優化健保納保條件及延長租稅減免優惠,舉如:外國特定專業及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免除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6個月等待期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減免由3年延長至5年等。
 
聯絡人:
國發會人力發展處林至美處長 電話:(02)23165379
                             鄭佳菁專門委員 電話:(02)231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