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
為延攬優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文化部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修正重點包括:
- 新增第五點第三項有關工藝類取得重要專利權,以及第四項獲國內外政府同意補助或合作之研發案例之資格條件。
- 新增第七點具新創產業實務經驗者之相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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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延攬優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文化部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修正重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