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請與延期申請就業金卡的差別?

金卡屆期後再次申請,以及2021/10/25前第二次申請就業金卡者稱為「重新申請」(申請平台上顯示為「就業金卡申請」),第二張金卡的起始日為第二次申請審核通過之日。

第二次申請就業金卡,且在金卡屆期前四個月內申請,但不得再提前;以及2021/10/25當天及之後者稱為「延期申請」(申請平台上顯示為「就業金卡延期申請」),第二張金卡起始日將會接在第一張金卡之後,譬如第一張金卡屆期日為11/25,第二張金卡起始日即為11/25。

請留意,儘管重新申請和延期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相同,「重新申請」和「延期申請」線上申辦的按鈕不同。兩者都需繼續滿足您以前符合的條件,若您換成其他條件,那您需要滿足新的資格條件。

若您操作就業金卡延期申請或重新申請時遇到問題,可以參考延期申請和重新申請教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