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金卡有何特殊權益?

就業金卡持有人享有以下權益:

  1. 無須受一定雇主聘僱:該卡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一定期間開放式個人工作可,無須受一定雇主聘僱及申請。
  2. 享有所得稅優惠:得依「外國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9條規定,享有減免所得稅優惠。
  3. 直系尊親屬探親簽證停留期間放寬為最長1年:得依「外國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3條規定,其直系尊親屬得向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申請1年效期、多次入國、停留期限6個月之停留簽證,期滿得申請延期,每次總停留期間最長為1年。
  4. 就業金卡持有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申請依親在臺居留。
  5. 放寬健保限制:受聘僱之就業金卡持卡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20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不受在臺居留滿6個月才能申請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