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居的差別為何?
外國專業人才:合法連續居留5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並應於居留及居住期間屆滿後2年內申請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4條第1項)。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合法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並應於居留及居住期間屆滿後2年內申請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4條第3項)。
外國專業人才:合法連續居留5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並應於居留及居住期間屆滿後2年內申請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4條第1項)。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合法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並應於居留及居住期間屆滿後2年內申請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4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