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如何變更居留地址?

外籍人士於居留期間,有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的需要時,應該在事實發生後的隔天起算30日內,向移民署申請辦理變更登記,不必繳交任何費用。 申請方式

  • 外籍學生外籍專業人士及他們的配偶 ,均可線上申請,也可以臨櫃辦理。
  • 就業金卡持卡人 ,只能透過網路申辦。
  • 國人的外籍配偶申請變更住址只能臨櫃辦理。
  • 臨櫃申請時,請直接到準備遷入地址所在地的移民署服務站辦理(例如,從新北市搬到台北市,就直接去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申請),另外,依親的外籍人士的戶籍地址和租屋地址不同不會導致申請被拒絕。

變更地址的應備文件

  • 申請人2吋照片1張。

  • 現居住地證明:如租賃契約、屋主同意借住者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國人屋主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屋主同意說明書。

  • 國人的外籍配偶需要提出戶口名簿。

  • 護照和居留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 填寫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