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子女在台灣出生,該如何為他申請居留證?
若您或您的配偶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且雙方均非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您可在孩子出生之翌日起30日內,備妥下列文件至居留地之本署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
- 新生兒之出生證明
- 2吋彩色照片1張
- 父或母之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
- 證件規費
在子女取得護照後,再至移民署辦理護照號碼異動登記。 新生兒取得外僑居留證後可申請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辦理資訊請參考 「在臺灣地區出生之外國籍新生嬰兒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之說明;或撥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0-59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