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如何為我的眷屬辦健保?
若您在台受僱,或您是雇主或自營業主,請由公司為您的眷屬加保。
若您不屬於前述身分,待您的眷屬符合健保資格後(即持居留證在臺灣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請您至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為眷屬投保。
如對眷屬健保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健保署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若您在台受僱,或您是雇主或自營業主,請由公司為您的眷屬加保。
若您不屬於前述身分,待您的眷屬符合健保資格後(即持居留證在臺灣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請您至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為眷屬投保。
如對眷屬健保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健保署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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