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確認自己是否符合科技領域第6 項的申請資格?

請確認您目前或曾經在大學擔任過講座教授、教授或副教授,或在研究機構擔任研究員或副研究員,並在最近三年內做出過重要的學術貢獻或重要的專業著作,或發表過在國際上重要的研究成果。 另外,根據本規定,助理教授的經驗不符合條件,只有副教授及以上才符合條件。